中新網廣州11月19日電 (索有為 林飈傑 黃彩華)廣東省東莞市鐘女士偽造了一份曾在上市公司等著名大型企業任職高管的履歷成功應聘,月薪高達四五萬元,造假被髮現後向公司索賠12萬。東莞市第二法院19日通報,判令駁回鐘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據介紹,鐘女士靠假履歷成功應聘上東莞一家皮具廠的行政和人力資源總監,但兩個月後,該廠發現其履歷造假,遂將其辭退。
  除了被皮具廠“炒魷魚”外,鐘女士因使用偽造的離職證明和學歷證明文件,還被東莞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
  之後,鐘女士向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厚街仲裁庭申請仲裁,要求皮具廠向其支付2014年3月至5月份的工資及加班費8萬多元、賠償金4萬多元,補繳社保費1000元等。不久,仲裁部門下達裁決,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已解除,駁回鐘女士的申訴請求。
  2014年9月,鐘女士向東莞市第二法院狀告皮具廠,聲稱該廠未足額支付其工資及加班費,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皮具廠支付其2014年3月至5月份的工資及加班費8萬多元,並支付拖欠工資的賠償金4萬多元。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鐘女士使用欺詐手段簽訂勞動合同,該合同依法無效。鐘女士的工資應參照東莞市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同行業平均月薪3000多元計算。該廠此前已向鐘女士支付了4萬多元,已足額支付其入職以來的工資,遂判令駁回鐘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目前,訴訟雙方均已收到了法院郵寄送達的判決書。(完)  (原標題:女子作假履歷當總監月薪4萬 被辭退索賠12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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